实施了两个以上生态环境违法行为,若违法行为之间存在必然牵连关系的,应当选择处罚较重的违法行为予以认定,并给予处罚。
随着国家高压电器产品质量监督检验中心(河南)最后一项型式试验通过,由平高集团与西安交通大学联合自主设计开发的126kV无氟环保型气体绝缘金属封闭开关设备(以下简称126kV无氟环保型GIS)宣告研制成功。依托平高西安交大联合研究院,历经5年多的努力,团队先后对多项关键技术和难题进行了大量理论和实验研究,终于开发出真正意义上的绿色环保GIS设备

GIS系列产品研发过程中,累计申请发明专利16项,发表论文20余篇,其成功研发和生产打破了国外在关键技术上的封锁和制约,提升了我国电力行业的整体技术装备水平,还将带来可观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随着国家高压电器产品质量监督检验中心(河南)最后一项型式试验通过,由平高集团与西安交通大学联合自主设计开发的126kV无氟环保型气体绝缘金属封闭开关设备(以下简称126kV无氟环保型GIS)宣告研制成功。据悉,GIS设备二氧化碳气体的GWP值(全球变暖潜能指标)不到六氟化硫气体的万分之一,每台设备的二氧化碳当量缩减99.99%以上,产品液化温度低,能够应用到高寒高海拔地区,完全摆脱了对六氟化硫气体的依赖。依托平高西安交大联合研究院,历经5年多的努力,团队先后对多项关键技术和难题进行了大量理论和实验研究,终于开发出真正意义上的绿色环保GIS设备。双方自2013年牵手合作以来,已解决多项电力行业发展中的短板和卡脖子关键性技术问题。
这是国内首台具有应用价值的绿色产品,标志着我国在输电等级环保型开关产品研发方面取得重大突破。同时,设备采用铝合金壳体,具有重量轻、防腐性能好等优点,可有效提高材料的利用率和降低加工制造成本。海口、拉萨、珠海市等城市空气质量相对较好。
PM2.5浓度为36微克/立方米,同比上升5.9%。汾渭平原11个城市7月平均优良天数比例为68.3%,同比上升11.1个百分点。与去年同期相比,洱海水质有所下降,滇池、丹江口水库和白洋淀水质有所好转,太湖和巢湖无明显变化。洱海和丹江口水库水质为优、中营养。
PM2.5浓度为19微克/立方米,同比下降5.0%。PM2.5浓度为53微克/立方米,同比下降13.1%。

1-7月,平均优良天数比例为59.4%,同比上升13.5个百分点。劣Ⅴ类水质湖(库)个数占比为6.2%,同比下降3.0个百分点。主要污染指标为化学需氧量、总磷和高锰酸盐指数。巢湖水质良好、轻度富营养。
其中,西北诸河、长江流域、浙闽片河流、西南诸河和珠江流域水质为优,黄河和松花江流域水质良好,淮河、海河和辽河流域为轻度污染。劣Ⅴ类水质湖(库)个数占比为5.4%,同比下降1.9个百分点。滇池为中度污染、中度富营养,主要污染指标为化学需氧量和总磷。主要污染指标为化学需氧量、高锰酸盐指数和五日生化需氧量。
7月,168个重点城市中唐山、石家庄和太原市等城市空气质量相对较差。O3浓度为138微克/立方米,同比下降5.5%。

PM2.5浓度为20微克/立方米,同比下降13.0%。白洋淀为轻度污染、轻度富营养,主要污染指标为高锰酸盐指数、化学需氧量和总磷。
劣Ⅴ类为2.2%,同比下降3.3个百分点。1-7月,1940个国家地表水考核断面中,水质优良(Ⅰ-Ⅲ类)断面比例为80.7%,同比上升5.9个百分点。生态环境部8月14日向媒体通报了2020年7月和1-7月全国地表水、环境空气质量状况。PM2.5浓度为33微克/立方米,同比下降10.8%。滇池为轻度污染、中度富营养,主要污染指标为化学需氧量、高锰酸盐指数和总磷。PM10浓度为37微克/立方米,同比下降7.5%
《通知》明确,要加强组织领导,认真履行安全监管职责。结合相关标准规范,建立健全安全管理制度及作业安全操作规程,全面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建立安全生产值班制度,扎实做好垃圾处理场安全生产工作。
《通知》要求,要围绕关键环节,全面落实多项安全措施。三是严格执行《城市生活垃圾填埋场运行维护技术规程》等规定,严禁拾荒人员进入垃圾处理场。
《通知》强调,要坚持防控结合,提高事故应急处置能力。为确保汛期城镇垃圾处理场安全运行,8月13日,省住建厅印发了《关于加强城镇垃圾处理设施运行安全管理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督导各地扎实做好城镇垃圾处理设施运行安全管理,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二是认真做好填埋库区雨污分流工作,规范作业,确保垃圾正常消纳运转。五是持续做好建筑垃圾填埋场(包括封场关停的)位移监测等工作,对存在安全隐患的要及时采取加固堆体等措施。认真查漏补缺,继续完善符合当地实际、可操作性强的安全生产应急预案,并定期组织演练,强化对应急救援人员的培训,一旦发生安全问题,要按规定程序立即启动应急预案。四是立即开展建筑垃圾填埋场安全隐患排查工作,建立台账,定期复检,堆放场周边要及时加装围挡并设置安全警示标志。
一是结合全省城市生活垃圾处理设施整治工作,立即组织对正在使用和已封场、停止使用的城镇垃圾处理场开展安全检查,尤其对垃圾堆体、拦挡坝、截洪沟、渗沥液处理及导排等设施要坚决及时消除安全隐患结合相关标准规范,建立健全安全管理制度及作业安全操作规程,全面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建立安全生产值班制度,扎实做好垃圾处理场安全生产工作。
四是立即开展建筑垃圾填埋场安全隐患排查工作,建立台账,定期复检,堆放场周边要及时加装围挡并设置安全警示标志。五是持续做好建筑垃圾填埋场(包括封场关停的)位移监测等工作,对存在安全隐患的要及时采取加固堆体等措施。
《通知》要求,要围绕关键环节,全面落实多项安全措施。二是认真做好填埋库区雨污分流工作,规范作业,确保垃圾正常消纳运转。
认真查漏补缺,继续完善符合当地实际、可操作性强的安全生产应急预案,并定期组织演练,强化对应急救援人员的培训,一旦发生安全问题,要按规定程序立即启动应急预案。三是严格执行《城市生活垃圾填埋场运行维护技术规程》等规定,严禁拾荒人员进入垃圾处理场。一是结合全省城市生活垃圾处理设施整治工作,立即组织对正在使用和已封场、停止使用的城镇垃圾处理场开展安全检查,尤其对垃圾堆体、拦挡坝、截洪沟、渗沥液处理及导排等设施要坚决及时消除安全隐患。为确保汛期城镇垃圾处理场安全运行,8月13日,省住建厅印发了《关于加强城镇垃圾处理设施运行安全管理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督导各地扎实做好城镇垃圾处理设施运行安全管理,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通知》明确,要加强组织领导,认真履行安全监管职责。《通知》强调,要坚持防控结合,提高事故应急处置能力
昆明市办理的跨境倾倒烂菜叶生态环境损害赔偿案件对先赔偿生态环境损害后追究刑责进行了探索。其中,临沧市办理的全省第一起生态环境损害赔偿磋商案例获生态环境部通报表扬。
近年来,云南省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坚定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理念,举全省之力抓实生态环境保护,争当全国生态文明建设排头兵,建设中国最美丽省份。在试点期间出台《云南省生态环境损害赔偿磋商办法(试行)》《云南省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公众参与与信息公开办法(试行)》《云南省生态环境损害修复评估办法(试行)》等配套文件基础上,研究起草了《云南省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工作管理办法》和《云南省生态环境损害赔偿案卷评办法》,对生态环境损害赔偿案件流程进行了规范。